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結婚也7個年頭了...

我的感想就是"婚姻"真的是很不人道的一種規定

要強迫兩個完全不同的人綁在一起度過生活中的大小雜事

實在是對戀人很消火的一件事

難怪有人會說"婚姻是愛情的墳墓"真的是有他的道理在~

婚姻應該改成簽約制,看看一次願意簽3年~5年~7年~10年~不等

然後約到了再來審視合約決定是續約或不續約

這樣才對嘛~~是不是!!

這樣很多事情就不會變得理所當然順理成章

而會更珍惜身邊的那個人

畢竟~約到了他可是可以選擇不再續約的唷!(拿翹)

 

阿恩溝...話說回來以上條款也只適用於沒有生小孩的辣妻帥夫吶~

像我們這種不生則以,要生還追貨~生一對的人來說

合約條款可能更複雜超乎人類腦容量可計算的了~

不過生個雙數的好處是在於...比較好分(咦?)

 

在婚姻裡我常常會覺得自己被綁架

一人分飾多角,同時要兼任太太母親上班族...等等的角色

我常常覺得我每個角色都演不好~

我們雙方把耐心都給了孩子卻忘了給彼此

把體力跟時間給了工作家務...僅存的空檔給了手機

 

如果再讓我選擇一次

我也許會選擇一樣的人戀愛

但我可能不會選擇婚姻

婚姻沒有不好

只是我偶爾還是會想要擁有"自己"

也許等孩子再大一點"離咖秋"了之後日子才會過的愜意一些

才有時間找回一些"自己"...

只是人生既然已經選擇的路就要努力好好走下去

任重而道遠~我們的責任還很重路還很長呢!

 

結婚七年來感謝雙方的付出與犧牲

能安穩的走過也著實不易

幸福從來都不是憑空而來

 

又~然後我其實有收到7周年禮物

但我沒送禮物給對方(尼砍砍~我這做胎胎的打混的膩害!果然沒把這角色扮演好)

這個禮物我很喜歡但也很奢侈,謝謝你!總是說:『只要你開心就好~』

 

PSPSPSPSPSPSPSPSPSPSPSPSPSPSPS(很重要!)

以上只是我個人的543想法而已~請勿對號入座也勿筆戰!!我們很好滴~

 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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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小白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1) 人氣()